浅谈γ-刀的临床使用及存在的误区(二)
发表日期:2009-09-18
来源:放射治疗科 作者:于顺江 本页责编:原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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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剂量分布特征
γ射线剂量分布特点是剂量建成区在皮肤下0.5-1.0cm处,随着深度增加,剂量逐渐衰减,在10cm深处的吸收剂量约为60%。γ-刀通过多线束扇形聚焦后,形成一个围绕焦点的高峰剂量区,其剂量强度从焦点中心向边缘逐步衰减,剂量分布的高剂量集中在靶区,靶外剂量递减十分陡峭,故具有刀的特征,有利于保护靶外周边正常组织。但其剂量均匀度和适形度相对较差,特别是在靶体积大而采用多靶点填充治疗时有其弱点。
三、临床适应症
因照射范围通常较小,故瑞典γ-刀主要用于治疗颅脑系统以下几类疾病: ◎ 脑血管疾病:脑动静脉畸形、脑海面状血管瘤、颈内动脉海绵窦瘘; ◎ 瘤体不大(直径∮≤2.5-3cm)的听神经瘤、垂体瘤、脑膜瘤、颅咽管瘤、松果体瘤、眼眶部肿瘤、三叉神经鞘瘤、脊索瘤以及术后残留及复发肿瘤等; ◎ 某些常规开颅手术没有切净的良性肿瘤; ◎ 不能或不愿接受开颅的颅内小肿瘤; ◎ 功能性神经外科疾病:三叉神经痛、顽固性疼痛、癫痫、帕金森病、顽固性焦虑症等; ◎ 颅内单发的转移瘤或多发转移灶经加速器全脑照射后仍有残留者; ◎ 颅外病变如鼻咽癌及某些转移性癌经足量外照射后仍有残留者。
四、治疗原则
γ-刀治疗应根据肿瘤大小、所在部位、肿瘤病理类型和患者全身状况等因素而定。治疗包括根治性放疗、某些常规放疗后的γ-刀追加照射、姑息性治疗和放疗后复发的再程治疗。早期限局性病灶采用γ-刀治疗和手术治疗均可获得根治效果,手术往往创伤大,并发症多,而γ-刀损伤小,并发症相对少。当肿瘤较大或有区域淋巴结转移时,应考虑其它手段治疗。γ-刀的照射剂量和分次方法据肿瘤大小和部位而异,目前尚无统一标准,总的分次剂量较常规放疗大,根据病情,酌情采用一次性,最高可达20-25Gy(相当于常规分割照射的60-85Gy),但远期毒副反应有待进一步评价。对于可见肿瘤和其周围的侵润病灶,以及淋巴结引流区域的预防照射,应以直线加速器常规放疗或化疗为主,在此情况下,γ-刀主要用于经上述治疗后仍有残留者的补充治疗。瘤体越小,γ-刀治疗效果越好。因为瘤体过大,需拟合的靶点多,射束重叠多,靶外剂量线下降不够陡峭,故γ-刀立体放疗更适用于体积较小的病灶,对于中晚期范围较广、边界不清的肿瘤,切忌一开始就选用γ-刀进行治疗。
五、存在的问题
国内在临床应用方面主要存在规范化使用及临床应用研究不足的问题,使这一技术的全面、健康发展受到影响。目前,在我国多数城市头部和体部γ-刀放疗的临床应用不规范,适应症掌控不严,没有体现出“刀”的特性,市场化明显,亟待于行业规范化。规范化应用以及严格掌握适应症对推动我国放疗设备自主产业化和放射肿瘤专业的健康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近年来,国内诸多厂家都在相继研发不同类型的γ-刀,说明γ-刀在我国已形成一定规模,拥有一定市场。但需清楚地注意到我国目前自产的全身γ-刀由于机型不一、源数不一、源强不一、剂量率不一、旋转方式不一、聚焦方式和剂量分布也不一,临床应用时必须进行深入的研究和认真地考虑。
(本页责编:王占荣,MMS)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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