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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院开展“宣传贯彻《条例》加强基金监管” 集中宣传月活动

来源:医保与物价管理处 作者:王宏伟 本页责编:左彦

2021年1月15日,国务院颁布《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将于2021年5月1日起正式施行。该《条例》填补了我国医疗保障基金监管行政法规空白,标志着我国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的监督管理有法律规范,对医保法制建设具有重要里程碑意义。

按照北京市医疗保障局工作要求,我院医保与物价管理处于2021年4月采取各种形式,集中开展“宣传贯彻《条例》,加强基金监管”为主题的集中宣传月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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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是组织开展全员培训。在院周会上对全体中层干部进行《条例》专题宣讲;下发北京市医疗保障局制作的《条例》问答手册,结合手册组织各科室深入学习《条例》原文,组织全院职工参与《条例》知识竞答活动,落实培训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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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是广泛宣传,营造氛围。医保与物价管理工作人员深入门诊、住院大厅开展现场宣传活动,采取集中普法宣讲、解答群众疑问等方式,向参保人员、医务人员宣传有关政策法规。采取电子屏横幅、摆放宣传册、张贴宣传海报,在门诊、住院大厅播放宣传视频等方式,进一步加大对医务人员和参保人员的宣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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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院门诊大厅循环播放《条例》宣传视频、张贴宣传海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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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院大厅播放《条例》、张贴宣传海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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门诊患者服务中心医保窗口张贴宣传海报

医疗保障基金是人民群众的“看病钱”、“救命钱”,基金的使用安全涉及广大群众的切身利益,关系医疗保障制度的健康持续发展。《条例》的颁布实施,是医疗保障基金监管法治化的新征程,有利于我们规范医疗保障基金使用行为,巩固我国医疗保障基金监管总体向好的基本态势,促进医疗保障基金监管效率不断增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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门诊大厅咨询台摆放宣传手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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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院处参保人员领取《条例》宣传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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门诊大厅参保人员领取《条例》宣传册

通过一系列方式,推动医保新政深入一线,推进全院医务人员对《条例》理解和认识,促进医务人员主动增强法治意识、规范医药行为,切实保护好人民群众的“救命钱”;提高参保人守法意识和维权意识,合规使用医保基金。

(荐稿:张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