狼疮患者能生孩子吗?
系统性红斑狼疮(以下简写为SLE)是一种自身免疫性疾病,它的发病与家族遗传、紫外线照射、体内雌激素水平、某些药物、食物及感染有关。SLE的表现多种多样:反复高热或长期低热,面颊部蝴蝶形红斑或盘状红斑,口腔粘膜点状出血、糜烂或溃疡,关节肿胀、酸痛。SLE还常常侵犯胸膜、心包、心腔、肾脏,对神经系统、血液系统、消化系统造成不同程度的损害。SLE的另一个特点是,它特别青睐青壮年,尤其是青年女性。 所以患有此病人育龄女性如果想当妈妈,必须遵从医生的指导:
1. 计划妊娠以及避孕方法的选择
对于SLE的育龄女性而言,妊娠规划是至关重要的。对于近期没有生育要求或者孕前评估不宜妊娠的患者,都必须采取严格的避孕措施。患者可以采取的避孕方法主要有:宫内节育器(IUD)、工具避孕、口服避孕药等。
2. 孕前评估
为了避免出现SLE病情活动,减少并发症的发生,病情稳定至少半年后才能拟行妊娠规划,因此,孕前评估对SLE育龄女性妊娠计划是至关重要的。对于有增加疾病风险因素的患者,建议推迟妊娠。如果没有禁忌证,患者应该在受孕前接受孕前咨询,对孕产妇和胎儿进行风险评估和药物评估。只有在药物能够良好控制病情发展的情况下,并且病情至少稳定半年以上,才能计划妊娠。
3. SLE患者妊娠时机的选择
为了获得良好的妊娠结局,选择恰当的妊娠时机是至关重要的。根据我国2015年颁制指南,SLE患者必须同时满足下述条件才可以考虑妊娠:(1)病情稳定≥6个月。(2)糖皮质激素泼尼松用量为15 mg/d以下。(3)24 h尿蛋白定量<0.5 g。(4)无重要器官损害。(5)停用免疫抑制药物如环磷酰胺、甲氨蝶呤、雷公藤、霉酚酸酯等6个月以上。对于服用来氟米特的患者,先进行药物清除治疗后,并停药至少6个月后才可以考虑妊娠。
4. SLE围孕期管理
患者一旦妊娠,应由风湿病科和高危产科医生共同进行密切监测。风湿免疫科每个月复诊1次,如果出现复发可增加复诊频率。产科20周前每个月复诊1次,20~28周每2周复诊1次,28周后每周1次。
产检内容:
(1)包括详细的病史与体格检查及专科检查。
(2)实验室检查:血常规、尿酸、尿素氮、肌酐、电解质、肝功、尿常规、尿蛋白肌酐比、补体成分及ds-DNA抗体等。血液检查应每个月1次,对疾病的整体情况进行评估。
(3)超声检查:7~13周核实孕周,16周后每个月复查评估胎儿生长发育情况,排除胎儿发育畸形,如果存在胎儿生长受限(FGR)或子痫前期可适当增加检查频率。
(4)脐动脉血流速度监测,26周后每周1次。
(5)抗SSA抗体阳性患者,推荐增加胎儿超声心动图检查,16~26周每周1次,26周至分娩每2周1次。如果存在胎儿生长受限或子痫前期可适当增加检查频率。严密的血压监测,血液检测以评估疾病是否活动,有利于完善治疗的方案,决定终止妊娠的时机以及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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