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455线路检测中心 来院进修人员工作管理制度
本规定针对一般医(技)师、管理等进修人员,护理进修规定请详阅《来院进修护士管理制度》,医疗美容主诊医师培训基地及肿瘤深部热疗和全身热疗技术培训基地管理详阅相关管理制度。
一、入院手续
1.进修人员到我院网站“进修医师申请系统”中填写并提交进修申请表格。
2.医务处征得进修科室同意后向进修人员发送进修通知。
3.进修人员持单位介绍信、进修申请表、“资格证书”、“执业证书”、学历证明、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到医务处报到 。
4.进修人员报到时进修费一次交齐,因个人原因中途停止进修者,一律不退进修费。有特殊原因不能按时报到者,提前一周向我院说明情况,未同我院联系,过期一周未报到者,按自动放弃申请处理,不再保留名额。
二、进修科室管理
1.进修医师培养目标:各科室根据本科室情况及进修医师要求制定进修医师的培养目标和培养计划。
2.带教医师资质:各科室应设专人(主治医师以上人员)负责进修医师工作,带教医师为高年资住院医师以上人员。
3.进修医疗质量管理: 各科室应按医院相关规章制度、根据培养计划对进修医师进行培养及岗位锻炼,对不适合本专业进修学习者,可提出取消进修资格的意见,并报医务处,经审批可终止进修,退回原单位。
4.出科考试:进修时间在三个月及以上的进修医师出科前应进行出科考试,内容可包括病历书写、理论知识、示教查房,实际操作等。
三、考勤、请销假管理
1.进修人员在进修期间不享受探亲假及原单位工龄假等假期,请假3天以内需进修科室主任批准,请假3天以上需填写进修请假单,进修科室和医务处共同许可方可离院,假满返回后到医务处销假。
2.请假超过7天者,需选派单位同意并出示证明。半年内病假或病、事假累计超过2周者,一年内病假或病、事假累计超过1月者,按自动终止进修处理,不发结业证书且不退进修费。
3.进修学习期间不得因科室人员安排紧张等问题请假,因本人或单位特殊中途退学者,费用一律不退。
4.未办理请假手续擅自离岗或请假逾期三天不归者视为自动终止进修,不发给相关证明材料及证书且不退进修费。
5.医务处不定期检查进修医师出勤情况,考勤结果将如实反映给选派单位。
四、结业管理
1.进修结束前一周,进修人员到医务处领取《进修结业鉴定表》及《进修医师离院单》,进修结束后一周内,进修人员未到医务处办理结业手续视为自动放弃结业证明。
2.表格填写完全后,进修医师进修期满,医务处根据其考勤、业务考核成绩(包括出科考试成绩)、科室鉴定进行结业审核,合格者发放结业证书。进修医师出现缺勤超过进修时间1/3或结业审核不合格者不发放结业证书。
3.进修医师必须按我院规定的结业时间办理离院手续,不得擅自提前离院。不得委托他人代办离院手续,特殊情况进修人员提前向医务处说明。
五、进修工作要求
1.进修人员在我院进修期间要统一着白大褂,佩带胸卡上岗。
2.进修人员应廉洁行医,依法行医,以德行医。在医疗活动中不利用职务之便接受病人财物,不收受“红包”和回扣,严格遵守医疗卫生行风建设“九不准”规定,如有违反者按医院有关规定处理。
3.进修人员须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医院各项规章制度,对擅离职守、违反操作规程、造成设备损坏、医疗差错或事故者,按有关规定处理;对情节严重者,医院将终止其进修资格,提出处理意见并通报选派单位。
4.进修人员要爱护医院公共财物和医疗、教学、科研资料,未经许可不得私藏、携走医院各项资料及标本,如有违犯者将按医院有关规定处理。
5.进修人员要爱护公共设施及医疗仪器设备,造成损坏或丢失者,须照价赔偿。
6.进修人员在进修期间不得随意更改专业、科室及进修时间。进修人员若要求调整进修时间、或进修期满后到其他科室进修,须进修结束前一个月由选派单位出具公函说明理由,经医务处与相关科室协商同意,办理缴费手续方可调整。
六、进修科室要求
1.科室严禁私自招收进修人员,违规科室处以1000元/人罚款,违规进修人员终止进修。
2.进修科室专人负责进修人员的日常出勤考核,发现缺勤情况及时报告医务处。知情不报或故意隐瞒的科室扣发进修经费。
七、临床工作管理
1.进修医师不得单独行使处方权,不得独立值班,所有医疗行为均应在上级医师指导下进行(办理多执业机构备案/多点执业手续的除外)。
2.根据科室临床工作需要,进修医师可提出病历书写申请。科主任批准后方可书写电子病历,上级医师应及时审阅、修改和签名。
3.未经批准擅自进行手术或有创操作的进修医师,一律终止其进修资格并通报选派单位,对进修科室带教医师予以处罚。
4.进修人员进修学习期间,违反规章制度发生责任或技术性医疗问题导致医疗纠纷者,按照医院相关规定处理,并通报选派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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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5月制定
2018年3月第一次修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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